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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集中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2005年9月1日实施以来,已执行了近12年,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本制度,实施以来,对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月31日,基础教学部集中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部门负责人石兴领学。

此次对《规定》的全面修订,着力增强了《规定》的针对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修订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着力促进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原则与指导思想。二是落实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要求,为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和改革支持,着力强化高校自我监督机制,鼓励和保障高校建立更为灵活的学习制度和适应自身特点与需要的学生管理。三是贯彻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理念,着力依法构建新型学校与学生关系,强调高校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四是回应实践中出现的热点问题,适应改革的要求,着重规范了高校学籍管理行为,为高校依法治校提供更为具体的依据。五是推动高校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服务学生意识,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实现自我管理,促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

按照学院教务部门有关要求,各系部必须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规定》,做好学生日常教学生活管理工作,让教学工作有章可依,让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彰显新时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