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和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在学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相关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四类人员”半工半读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安全承诺书,内容如下:
一、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好公民。
二、学生应自觉提高公民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自身言行要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决不做有损国家形象、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事。
三、学生应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抵制法轮功等反人类、反政府、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组织。
四、学生应自觉抵制毒品的危害,坚决不能参与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五、学生应正确使用网络等多媒体,政治立场观点鲜明,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提高辨别不良信息的能力。
六、学生应提倡文明健康的娱乐方式,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长时间上网;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禁止观看、传播和复制淫秽、封建、反动图书和音像制品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七、学生遇事需冷静处理,如因动手打人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
八、学生在经济开支上应量力而行,不可因超前消费而陷入网络借贷的陷阱,造成财产损失及其他伤害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应知晓下水游泳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有充分的认知意识和预判能力,因私自下水游泳造成溺水身亡等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十、私藏管制刀具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种行为。学生不得因任何原因随身携带和私藏管制刀具,造成不良影响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十一、严禁学生接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十二、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驾驶无牌无照机动车,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乘坐黑车等无保障车辆,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不良影响、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十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或常发的疾病),如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抑郁症、性格异常等,应及时告知辅导员,对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者责任自负。
十四、学生的电话号码、个人信息等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辅导员,因学生电话通讯不正常而联系不上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十五、学生必须按照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学业,每学期必须按学院要求到校报到、完成作业、参加集中学习、考试等。超过一学期未主动联系辅导员或辅导员联系不到本人,也未到校参加任何教学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十六、学生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定罪入刑者,学院有权对其作开除学籍处理。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所有管理规定,并保证严格遵守,若因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而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自觉接受相应的校规校纪处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及辅导员各持一份。
承诺人: 日期:
贵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